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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新购住宅房产
从开发商处购买首次销售的住宅房产。

塞浦路斯第 6(2) 条为符合条件的非欧盟申请人提供了一条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申请人需完成经批准的投资,并满足收入、品行和居留条件。 相关规定不仅涵盖新建住宅房产:符合条件的商业房产、塞浦路斯公司资本以及塞浦路斯集体投资单位也可被纳入考量范围。

根据第6(2)条规定的快速通道永久居留权
Residency Partners
€300,000+
从开发商处购买首次销售的住宅房产。
€300,000+
商业房产(如办公楼、商铺、酒店或相关开发项目)可能符合条件。
€300,000+
投资一家在塞浦路斯设有实体办公场所且在塞浦路斯拥有至少五名员工的公司。
€300,000+
可使用塞浦路斯集体投资机构的合格份额。
€300,000 — 如适用,另加增值税
€50,000/year
永久居留权